BUSINESS

业务范围

暂时没有内容信息显示
请先在网站后台添加数据记录。
浏览量:

国土三调

项目介绍

 

  “三调"主要目标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 国发[2017] 48号,以下简称《通知》) 要求,三调作为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目的是在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基础上,全面细化和完善全国土地利用基础数据,国家直接掌握翔实准确的全国土地利用现状和土地资源变化情况,进一步完善土地调查、监测和统计制度,实现成果信息化管理与共享,满足生态文明建设、空间规划编制、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宏观调控、自然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和统一确权登记、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等各项工作的需要。"三调"主要任务

  三调的主要任务是:在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基础上,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在全国范围内利用遥感、测绘、地理信息、互联网等技术,统筹利用现有资料,以正射影像图为基础,实地调查土地的地类、面积和权属,全面掌握全国耕地、园地、林地、草地、商服、工矿仓储、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交通运输、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等地类分布及利用状况;细化耕地调查,全面掌握耕地数量、质量、分布和构成;开展低效闲置土地调查,全面摸清城镇及开发区范围内的土地利用状况;建立互联共享的覆盖国家、省、地、县四级的集影像、地类、范围、面积和权属为一体的土地调查数据库,完善各级互联共享的网络化管理系统;健全土地资源变化信息的调查、统计和全天候、全覆盖遥感监测与快速更新机制。相较于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和年度土地变更调查,三调是对“已有内容的细化、变化内容的更新、新增内容的补充”, 并对存在相关部门管理需求交叉的耕地、园地、林地、草地、养殖水面等地类进行利用现状、质量状况和管理属性的多重标注。"三调"技术要求

  数学基础

 

  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1985国家高程基准。全国土地调查办统一组织制作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正射影像图,地方土地调查办公室负责将国土资源管理和相关部门资料以及原有相关数据转换为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地类图斑

  “三调”以图斑为基本单元开展调查(包括道路、沟渠、河流等线状地物)。单一地类地块,以及被行政区、城镇村庄等调查界线或土地所有权界线分割的单一地类地块为图斑。城镇村庄内部同- -地类的相邻宗地合并为-一个图斑。道路被权属界线分割的, 按不同图斑上图;对飞入飞出地的调查,一般按照"飞出地调查、飞入地汇总” 的原则开展,各地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协商调查,保证调查成果不重不漏。

  调查精度

  调查图斑的最小调查上图面积按地类划分如下:建设用地和设施农用地实地面积超过200平方米的需调查上图;农用地(不含设施农用地)实地面积超过400平方米的需调查上图;其他地类实地面积超过600平方米的需调查上图,荒漠地区可适当减低精度,但不得低于1500平方米。

 

 

解决方案

 

 

  权属调查

  国有土地调查

  通过档案和乡镇、国土所、村进行国有土地权属摸底,形成国有土地项目用地清单表,根据清单表,外业人员逐-核实国有土地范围,形成相应权属工作界线

  村组工作界线调整

  城镇以外的独立国有土地使用权界线,依据集体土地所有权调查成果转绘到土地调查底图上。城镇内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界线不调查上图,权属调查原则上以各行政村为基本单位,对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到村民小组的,也可按照村民小组的权属界线转绘到土地调查底图上。

  专项调查

  耕地细化调查

  即将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数据库中确定的权属界线转绘到土地调查底图.上。城镇以外的独立国有土地使用权界线,依据集体土地所有权调查成果转绘到土地调查底图上。城镇内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界线不调查上图,权属调查原则上以各行政村为基本单位,对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到村民小组的,也可按照村民小组的权属界线转绘到土地调查底图上。

  批准未建设的建设用地调查

  批准未建设的建设用地按实地现状进行调查。国家统一将在部监管平台备案的新增建设用地审批界线落实在县级土地调查成果上,形成批准未建设的建设用地图层下发各地。各地需整理土地审批资料,补充完善建设用地审批信息,及时报部备案。。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和耕地分等定级调查评价

 

  结合县级耕地质量等别成果,开展耕地质量调查、样品采集与监测,建立县域耕地质量评价数据库,汇总分析全国耕地质量等级成果。

 

 

输出成果

 

 

“三调”工作影集